博士课程的录取对象是硕士学位(magister或同等学位)或允许在波兰学习该类课程的波兰高等教育同等证书的持有者,以及符合具体机构自定的录取条件的人士。具体入学条件由授权开设博士课程单位的委员会内部制定。根据上述一般入学条件,每个高等教育机构还可以各自制定额外的入学条件和程序,包括录取的名额(除医学专业有名额限制外)。同一所高等教育机构入学条件和程序可以相同,也可以根据不同专业而单独设置。不同高等教育机构针对相同的专业可以设置不同的入学条件和程序。每所高等教育机构必须在项目学年当年的5月31日前公布入学条件和程序。自2004年5月1日起外国人可同波兰公民享受同等的学习、毕业后继续深造和参加科研与培训项目的自由,前提是他们:
- 拥有居住许可,
- 拥有波兰共和国认可的难民身份,
- 在波兰共和国境内享受临时保护,
- 是移民雇员 - 过去或现在在波兰受雇的欧盟成员国公民或加入欧洲经济区条约的欧洲自由联盟成员国公民;如果他们的家庭成员也居住在波兰共和国境内,该权利同样适用于他们的家庭成员。
- 欧盟成员国公民或加入欧洲经济区条约的欧洲自由联盟成员国的公民以及他们的有足够财力支付学习期间生活费用的家庭成员都不享受低收入助学金。
外国的教育证书可以在波兰按国际协议认证,如果没有这样的协议可以根据认证程序的规定进行认证。
I可在科学与高等教育部的网页上查询波兰共和国所签约的规定外国文凭合法化的国际协议 http://www.mnisw.gov.pl).